大连交通大学财政专项资金采购流程

2018年04月16日 11:01 浏览:3643
 

1、申请人申请

2、经费负责人审批

3、经费管理部门审核(科长——处长)

4、招标采购中心填写采购意见(根据所提交项目情况,确定采购方式,填写采购意见:自行采购或集中采购)

5、招标采购中心领导审批

6、办理状态(招标采购中心填写目前采购活动的进度,便于用户了解项目的进行情况)

7、返创建人

注:

1、采购审批具体操作:

1)资金金额1万元以上(含1万元),需要主管校领导审批(需提供纸质审批材料,招标采购中心备案)。

2)资金金额5万元以上(含5万元),需要主管校领导、总会计师和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(需提供纸质审批材料,招标采购中心备案)。

3)资金金额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,需要主管校领导、总会计师、主管财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(需提供纸质审批材料,招标采购中心备案)。

2、资金金额在5万以上(含5万)的项目属于集中采购范畴,需要填写“大连交通大学集中采购申请表”(详见附件6)。

3、资金金额在10万以上(含10万)的项目,根据相关规定,需填写大型设备论证相关材料。

4、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:科研启动基金、科研奖励资金、基地建设资金、学科建设资金、中央地方共建资金及其他相关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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