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交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采购流程

2018年04月16日 10:58 浏览:3374
 

1、申请人申请

2、经费负责人审批

3、二级单位审核(二级单位院长或科研副院长)

4、科技处领导审批(科长——处长)

5、财务处领导审批

6、招标采购中心填写采购意见(根据所提交项目情况,确定采购方式,填写采购意见:自行采购或集中采购)

7、招标采购中心审批

8、办理状态(招标采购中心填写目前采购活动的进度,便于用户了解项目的进行情况)

9、返创建人

注:

1、申请人在申请页面填写采购额度,决定流程走向:

11万以下(不含1万):分散采购(项目负责人审批)。

21万——10万(不含10万):分散采购(项目负责人、学院院长或科研副院长审批)。

310万——20万(不含20万):分散采购(项目负责人,学院院长或科研副院长、科技处处长、财务处处长审批)。

420万以上:集中采购(主管科研校领导、总会计师、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)。

2、资金金额在10万元(含10万元)——20万元(不含20万元)区间的,根据相关规定,需要填写大型设备论证相关材料和“大连交通大学分散采购记录单(货物)”(详见附件7),提交招标采购中心备案。

3、资金金额20万元以上(含20万元)的项目属于集中采购范畴,需要主管科研校领导、总会计师、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(需提供纸质审批材料,招标采购中心备案)。同时,根据相关规定,需填写大型设备论证相关材料和“大连交通大学集中采购申请表”(详见附件6)。

版权所有:大连交通大学招标采购中心
网络管理